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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女子放在朋友家100万元现金被盗 接警48小时后抓获嫌疑人

    时间:2017-08-01 19:43:12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作者:石丰森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文/记者石丰森实习生王珍珠通讯员甘雯图/警方提供 )放在朋友家的100万元现金被盗,接警后警方迅速展开调查,48小时后,警方将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抓获。8月1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刑警大队了解了这起特大盗窃案。

    “我朋友家被盗了,我放在朋友家的100万元现金被盗。”7月12日20时许,沙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受害人23岁的盛女士报警,阿勒泰路一小区九楼发生一起特大盗窃案。

    因案情重大,接警后,沙区公安分局领导带领刑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赶到开展侦查工作,并调动其他侦查部门进行协助,市局刑侦支队刑科所也赶到现场。

    盛女士说,被盗的钱是父母的,丢失的100万元是我父母准备用来做工程采购的。“6月30日,父母从喀什到达乌市。7月5日,父母有急事返回喀什,将100万元现金交给我保管,钱放在一个棕色皮箱里。”

    “我暂时住在朋友李某家,父亲临走前将现金交给我,我便把箱子放在我睡的那个房间窗户的窗帘后面,我是7月4号开始在朋友家住的,我看箱子一直在,就没太注意。”7月12日,盛女士准备离开李某家,打开皮箱发现里面是空的,随后报警。

    侦查组现场勘查发选拔,被盗房屋门窗没有明显撬痕,锁芯完好,初步认定为技术开锁或钥匙开锁案件,经检查被盗皮箱拉链及密码锁完好,但皮箱底部被锋利的锐器割开。 通过现场勘查和案情分析,侦查组认为不能排除内盗或关系人作案的可能性,随即兵分几路开始侦查,着重对受害人盛女士身边的关系人进行了调查,并对案发的可能时间段内进出小区的可疑人员及车辆进行逐一排查。多部门联动经过细致排查,发现李某的母亲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民警介绍,他们走访了解到,张某7月9日从小区离开时,曾提着几袋装满物品的大提袋,并匆匆搭乘一辆出租车离开。“我们循线追踪,找到了拉载张某的出租车司机,的哥称:“我对张某有印象,她问我附近哪里能买到箱子,我说铁路局,然后把她拉到铁路局附近,她让我帮她买一个箱子,还额外给了我一百块钱。”

    张某拿到皮箱后,让出租车司机开往自己的一个老姐妹丁某家,并将皮箱放在了丁某家地下室。11日,又从丁某家将皮箱取走。

    “7月12日,张某母亲有一笔80万元不明来历的现金进入其帐户,我们确定张某就是作案的嫌疑人。”民警说,在喀什警方的协助下,7月14时20时,在喀什市一家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52岁的张某说,7月4日,和盛女士一家吃饭时,从对方谈话中感觉到对方可能带钱了。“我经常在女儿所在房子里打扫卫生,我提了提箱子很重,就猜想那里可能是钱。7月9日,我想办法将女儿支开,自己返回房间,找到拉杆箱,想办法打开它。由于拉杆箱有密码,我把外层拉开,剪开里面的隔层,将现金拿走。”

    7月11日,张某将盗窃来的100万元,拿出80万元存到其母亲名下,20万元存到自己名下。7月13日,张某乘坐飞机返回喀什。

    张某说,盗窃的动因是利益熏心,“看到那么多钱就感觉控制不住自己。”

    目前,张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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