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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8-04 19:53:23  来源:亚心网  作者:贺红艳

    乌鲁木齐市沙区人民法院:在基层法院首设保险理赔调解室

    诉调对接解民忧实现交通事故一站清

    亚心网讯(记者贺红艳)在基层法院首设保险理赔调解室,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中心支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三家保险公司签订《诉前联调工作备忘录》,这是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加快道交案件审结又一新举措,最大程度的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交通事故一站清。

    记者从8月3日召开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与保险公司交通事故诉调对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4年至今,沙区法院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2046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就至少要处理3件,其中调解结案1512件、判决结案412件、申请执行案件973件。而其中涉及到保险公司的诉讼案件有1842件,占到我院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的90%以上。

    为加强诉调对接,沙区法院通过在沙区交警大队成立道交法庭与全市各大保险公司沟通联系,引导全市各大保险公司沙区法院道交常设法庭内设立保险理赔调解室。目前,保险理赔调解室的前期工作已经开展,使保险公司能在事故处理的第一时间参与到调解工作中,提升服务品质,保险公司派工作人员至沙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常设法庭驻点办公,办公地点设在保险理赔调解室内。

    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要主动参与到沙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及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中,积极协助工作人员及各方当事人快速处理纠纷,对暂时无法调解的案件及时确定当事人身份信息、证据等材料,并引导当事人至常设法庭内进行诉前调解。

    对当事人主动向道交法庭要求法院处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保险公司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领取诉讼材料,在法庭向保险公司发出《调解建议书》后,保险公司在三日内向当事人提出调解方案,尽快展开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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