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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证驾驶给车充电,自己“冲”进拘留所

    时间:2019-08-25 11:34:42  来源:  作者:

    “老公出门前让我照顾好自己,我倒把自己照顾进拘留所了……”提起这两天的遭遇,王女士后悔不已:

    “我咋就这么手贱呢?找个朋友帮忙多简单啊!”

    王女士家住本溪彩屯,丈夫出门在南方打工,平时就自己在家。因为王女士不会开车,丈夫不在家时家里的轿车就闲着。王女士就琢磨着自己也要“学个票”。

    报了名、交了钱,王女士找了家驾校学开车。

    因为原来就经常看丈夫开车、再加上学得认真,王女士很快通过了科目1、科目2,开始练习科目3了,而且对车也比较熟悉了。

    8月19日,王女士突然想到,都说车总不开电瓶电就跑没了,自家车可是有段日子没开了,就上车试着发动,结果还真没电了。

    于是,王女士找了朋友来“联电”把车发动了,开到了一家汽车修理厂换电瓶。

    当日晚10时许,王女士到这家修理厂取出了换完电瓶的车。

    因为白天开车的时候侥幸没有被交警抓到,王女士又有了侥幸心理:白天人多车多都没事,这么晚了,人少车少开起来更没问题,只要不出事,交警就抓不到自己。

    抱着这种想法,王女士再次无证开车上路。

    可这次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在彩屯大桥头,平山交警正和巡特警联合执法,无证驾驶的王女士被抓了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规,王女士涉嫌无证驾驶、未粘贴检车合格标志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100元、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给车充电,却把自己“冲”进了拘留所,侥幸破灭的背后其实是一种逻辑思维错误的表现,想的是“只要不被抓就没事”,而有意忽略了“如果出了事怎么办”。

    交警表示,希望更多的驾驶员在违章、酒驾、醉驾之前,多想想“如果出事怎么办”,而不是“只要不被抓就没事”,因为很多后果是大家无法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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