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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停保人员领低保金 皇姑一社区干部受党内警告处分

    时间:2017-08-10 20:29:5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辽宁纪检监察网消息,沈阳市纪委日前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1.新民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惠洪章挪用救助专项资金问题。惠洪章在担任新民市救助管理站站长期间,挪用救助专项资金用于单位职工发放补贴、日常办公经费和设施改造。惠洪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新民市民政局分管领导鄂福波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辽中区冷子堡镇社甲村民政工作人员马俊鹏优亲厚友问题。马俊鹏在负责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擅自隐瞒某村民财产状况,使该村民违规享受低保待遇。马俊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皇姑区塔湾街道办事处舍宅社区党委书记李长静失职问题。李长静在担任舍宅社区党委书记期间,对低保审核工作疏于管理,把关不严,致使停保人员继续领取低保金。李长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民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侯君违规收取低保鉴定费问题。侯君在低保鉴定体检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取低保鉴定患者鉴定费及复印费,用于组织科室人员旅游。侯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医务科科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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