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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打击报复举报人 抚顺村干部获刑

    时间:2017-08-10 20:30:30  来源:  作者: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不按程序办事,操办酒席收礼。被村民举报后,村干部雇人打击报复,致村民轻伤。日前,该村干部被开除党籍,并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辽宁纪检监察网消息,抚顺市纪委近日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头道砬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卞和礼违规收受好处费等问题。卞和礼在负责头道砬子村移民动迁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取68名村民的好处费20.55万元,套取移民动迁补助资金26.5万元,合计47.05万元,其中42.158万元用于个人支出。卞和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清原满族自治县北三家乡牛肺沟村原主任冷立民打击报复举报人问题。冷立民在村里决策修路、安装路灯等重大事宜时,不按程序办事,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自家门前盖了100多平米彩钢房,并借此操办酒席收受礼金。村民张某某将冷立民的违纪行为向上级反映,冷立民知道后,雇佣社会人员对张某某打击报复,致张某某轻伤。冷立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3.抚顺县后安镇农业站原站长曹路清套取农业技术专项培训费及扶贫专项培训资金问题。2012年6月至2015年3月,曹路清以虚列教师讲课费、发放学员补助费及购买材料费的方式套取农业技术专项培训款及扶贫专项培训资金22340元,用于支付农业站的餐费、购买土特产费、车辆维修费及站内其他日常支出。曹路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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