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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兴隆御府售楼员支招“假离婚”应对房产新政

    时间:2017-08-11 19:09:00  来源:  作者:

      新闻背景:为进一步改善沈阳市房地产市场环境,稳定住房价格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要求,经沈阳市政府同意,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新政出台后,“保”刚需“压”炒房,三环区域及浑南全域内实施限售。房价只能降不能涨,新申请预售许可证项目6个月内不得调整申报价格。提高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对3次及以上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近日,沈阳市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由30%调为40%。

      连日来 ,本报记者在沈阳走访10余家楼盘售楼处,探访房地产市场终端销售环节对此轮房产新政的落实情况。

      多数受访楼盘售楼处严格按照房产新政要求执行,个别楼盘售楼处面对新政另有对策,售楼员建议买房人办理“假离婚”。

      多数售楼处严格执行房产“新政”

      8月9日~10日,记者在沈阳市和平区、浑南区、皇姑区和于洪区分别探访了恒大御峰、金地檀府、伯爵源筑、碧桂园御长白、名流公馆、万科明天广场、保利大都会、兴隆御府、中铁丁香水岸、美的城和中铁香湖等10余家楼盘。通过现场问询了解到,上述受访楼盘售楼处在销售商品房环节,均已严格按照房产“新政”执行。

      房款200万的房子首付近100万

      8月9日9时40分许,记者以客户身份走进浑南区世纪路附近的万锦紫园项目营销中心,营销中心工作人员向记者推荐部分在售住宅。

      当记者向其问询有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时,上述营销人员提示称,根据近期发布的房产新政,使用公积金贷款买过一次住宅,还清房贷后,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所购房产属于二套房,按照房产新政的要求,提高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由30%调为40%。

      “有没有其他办法可以少交一些首付款?”记者向营销人员问询。

      “如果你手中的房贷已经结清,想少交一些首付款,可以走商业贷款,首付20%,但是利率要高一些。”营销人员提示称。

      随即,记者又来到中冶上河郡售楼处,销售人员计算房价时直接告知记者,因为刚出了新政策,如果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有所提高,首付比例要提高到40%。

      销售人员将最终的计算价格表交给记者时,上面显示,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40%,一套总房款约为200万元的房子,首付比例接近100万元。

      应对房产新政 个别楼盘售楼员出谋“假离婚”

      对于提高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新政,个别楼盘售楼处工作人员另有应对之策。

      10日中午,在于洪区赤山路与滨江街交会处的美的城售楼处,记者以客户身份向一名男售楼员询问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男售楼员首先介绍,如果买房人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目前已经还清贷款,再次购买商品房属于二套房,按照最新的房产政策,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30%调为40%。

      记者询问能否少交一些首付,男售楼员随后向记者引荐了一名负责办理贷款业务的女工作人员。

      女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提示称,如果夫妇二人初次买房仅使用一方的公积金贷款,另一方的公积金并未使用过,如果再次购房,想少交首付款,夫妻二人可以先办理离婚手续,未使用公积金一方买房时,可交付20%首付款。

      有售楼员称2000元可办“假离婚证”

      10日12时许,记者以买房人身份走进于洪区怒江北街与赤山路交汇处附近的兴隆御府售楼处。

      在问询有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事宜时,女售楼员也介绍了关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由30%调为40%的规定。

      “首付还可以少交一些吗?”记者向女售楼员询问。

      女售楼员提示称,如果此前夫妻二人买房仅使用一方的公积金办理贷款,另一方未使用过公积金办理贷款买房,那么,夫妻二人可以办理离婚,未使用过公积金一方在购房时,可以少交首付。

      女售楼员揭秘称,针对上述情况,买房人购房如果想少交首付款,在离婚手续方面,还有真假区分。

      “为了买房子夫妻俩可以先委屈一下,到民政部门办理真离婚手续,这样钱花得少,只需要几十块钱。”女售楼员说。

      “假离婚手续怎么办理?”记者向女售楼员询问。

      女售楼员低声回应称,夫妻为买房如果不想办真离婚,可以办理“假离婚”。由代办人员办理,需要交付2000元的代办费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和征信报告等资料,代办人员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证明买房人为单身,随后就可以办贷款。如果之前名下没有贷过款买房,购房可以首付20%。

      女售楼员透露,办理“假离婚”涉及的相关手续其实就是假离婚证,在办理贷款时即可由代办人员办理。

      女售楼员称,在她平时接触的客户中,确有夫妻买房人为了少交首付办理离婚手续。

      律师说法:“假离婚”买房当心弄假成真

      事实上,为了购房办理“假离婚”的现象并非仅在沈阳一地出现,根据媒体报道,近年来,一线城市房价大幅上涨,通过“假离婚”的方式规避限购政策、获得首付和利率优惠,成为一些家庭的选择。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继新表示,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动机不影响离婚效力,也就是说“假婚姻”存在真风险,“假离婚”后变成“真离婚”的纠纷和诉讼有增多的趋势。

      据分析,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假离婚”的夫妻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后,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媒体报道,目前,与房产相关的“假离婚”主要有“逃避限贷限购”及“拆迁中分户获得额外补偿”两种情况。其中,为逃避限贷限购而发生的“假离婚”引发的纠纷最多。

      杨继新指出,在“假离婚”中,夫妻双方往往会通过签订离婚协议对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办理离婚协议后,如果想重新分配财产的,必须通过举证证明存在欺诈或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才能否定离婚协议的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往往难以通过事实证据完成举证,故主张变更或撤销协议一方寻求救济存在风险。

      杨继新提示,购房时,对于选择“假离婚”的人来说,当心弄假成真致纠纷,一旦人财两空,想推翻离婚协议,难度不小。

      华商晨报记者 沈诚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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