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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时间:2018-03-27 15:16:11  来源:  作者:

    3月27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辽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相关情况:辽宁已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辽宁是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工业类别多达39个大类、500多个小类,装备制造、原材料工业规模较大,钢铁、石化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位置。辽宁又是国家粮食主产区和畜牧业、渔业重点产区。辽宁各类污染物排放领域多、基数大、强度高、历史长。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对于加快辽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此次普查对象为辽宁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按照《通知》要求,2018年完成全面普查,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

    在普查过程中,辽宁将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对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海)排污口情况,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进行普查;对机动车等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进行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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