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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锦州市通报5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

    时间:2018-08-25 18:34:42  来源:  作者:

    1.凌海市国土资源局安屯国土所所长李树贵失职问题。2013年,凌海市谢屯乡光辉村某村民在承包地圈院并违规建房,非法占地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凌海市国土资源局安屯国土所所长李树贵对此负有巡察、监管不到位责任。李树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凌海市白台子镇城建助理王铁丰延时发放补贴款问题。2013年12月,王铁丰在该镇红旗村低保户翟某被列为危房改造户且验收合格后,延时发放补贴款。王铁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义县七里河镇刘温屯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长双不执行上级决定问题。2014年6月,张长双擅自决定并填写会议记录,对外发包村民未到期承包山地,且在镇政府针对此事发布终止违规发包的通告后,不仅不执行,还在签订合同时将承包费由公示约定的40万元减少到35万元,承包期限由原定30年增加至50年。张长双还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问题。张长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义县农发局农经总站站长李井波玩忽职守问题。2015年李井波在上报市级示范社推荐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将不具备评审条件的2个合作社审核通过推荐为市级示范社,导致该县给2个合作社各下拨政策性补贴资金18.05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36.1万元。李井波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5.松山新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分局三大队队长侯超不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8月,侯超对管区某业主搭建外跨楼梯行为,在已经依法立案的情况下,借故不进行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侯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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