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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

    时间:2017-06-26 21:35:52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作者:沈祖啸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讯 (记者沈祖啸)2017年新疆高考录取工作从7月5日开始,预计8月底结束。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院长周拥军今天告诉新疆晨报记者,今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各语种各批次继续实行网上录取,自7月5日正式开始,分8个批次进行,预计8月底结束。各批次未完成计划继续通过“新疆招生网”官方网站征集志愿完成,共安排5次网上征集志愿。录取详细安排时间及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时间,将在近期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发布。考生及家长要密切关注“新疆招生网”、“新疆招生”腾讯官方微信发布的网上录取进程安排和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以免错过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各族考生及其家长,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批次本科网上填报志愿截止时间为6月28日北京时间20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北京时间20时,希望考生及家长统筹规划好志愿填报时间,综合考虑高考成绩、排名、各批次分数线、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等多方面因素,客观理性填报志愿。请勿在临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前修改志愿,以免因网络拥堵或紧张慌乱影响志愿数据的准确。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今天自治区高考分数线正式公布,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首先,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系统会强制要求考生修改个人密码,然后才能进行其他操作,修改后的密码考生务必要妥善保存,避免因遗忘密码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其次,考生须对自己在网上填报的志愿负责。要遵守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认真自觉按时参加培训和网上填报志愿;严格按照网上填报志愿流程在规定的时间上网填报志愿;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上网密码设置不当、保管不善,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今年新疆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是高校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高校不得超计划录取。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在自治区招生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本科第一、二批次及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过程是这样进行的: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投档的原则,根据考生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投档分预投档和正式投档。预投档只向院校提供生源基本情况;正式投档为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

    预投档在正式投档前进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既定原则对本科一、二批次院校进行两次预投档,对高职(专科)批次进行一次预投档。第一次预投档按不高于计划数的1:1.2的比例为高校提供本校的生源情况,高校据此决定是否增加招生计划,并及时向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反馈意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高校反馈的意见,调整投档比例和计划,进行第二次预投档,供各院校最终确定招生计划和投档比例。

    正式投档时,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投档,对于未按时向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的高校,按院校原公布的招生计划以1:1的比例投档。

    平行志愿为一次性投档,缺档院校不即时续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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