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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出台产假延长至158天

    时间:2017-07-29 19:49:25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作者:夏莉涓

    都市消费晨报、亚心网全媒体讯(记者 夏莉涓)千呼万唤始出来!7月28日,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正式出台啦!

    与原先的《条例》相比,新疆本地的实际婚假天数未发生变化,仍为23天,而产假的实际天数,则足足多出了30天!

    对于正在纠结婚假时限的情侣和备战“二宝”的妈妈们来说,看到这一消息,一定正在偷着乐吧,尤其是产假中这多出来的30天,可是大大的福利you!

    此前,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生育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98天产假。

    在此基础上,各省市再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针对晚婚晚育的人群,适当地延长婚假及产假。

    而根据原来的《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针对晚婚者,婚假延长20天,针对晚育者,产假会增加30天,这意味着凡是符合晚婚晚育标准的新疆人,最终婚假是23天,产假为128天。

    不过,随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晚婚、晚育”的概念后,新疆地方法规落地就倍受关注:婚假或许从原来的23天变成3天,妈妈们的产假也将由原先的128天“缩水”为98天。

    而过渡期,由于各单位的规定不同,婚假、产假也有了不同的“休法”,依据国家规定婚假准休3天,产假休98天,或在新条例出台前,所有休假仍维持原来条例。

    而截至2016年6月,全国已有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晚婚假的相关条例,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婚假仅有三天。

    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

    一时间,到底领不领证,和要不要“二宝”,成了让众多情侣和家庭“纠结”的心病。

    而如今随着新《条例》出台,对新疆的婚假、婚假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后,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二十天。”即“3+20=23天”,尽管取消了晚婚假,可与原先相比,婚假的实际天数未发生改变,仍为23天。

    而新《条例》对于产假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即“98+60=158天”。

    与原先“针对晚育女职工增加30天产假”相比,即“98+30=128天”,如今产假的实际天数多出了30天。

    且针对所有“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家庭哦,这意味着新《条例》正式实施后,不论是生育“大宝”还是“二宝”,都能享受到这一大大的福利。

    而爸爸们也能“沾沾光”,享受到十五天的护理假,“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此外,对于生育间隔时间,新《条例》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提倡间隔生育;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与上一孩的生育间隔不得少于三年。”

    考虑到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之后,80后妈妈为生育主力军,新《条例》还对生育间隔时间做出了特别人性化的调整哦,“女方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的,可以不受生育间隔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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