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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S官员艳照伙同他人敲诈勒索获刑6年

    时间:2017-04-10 20:27:38  来源: 内蒙古晨报  作者:

    记者4日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经该院提起公诉,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王某甲因伙同他人PS不雅照,寄出“恐吓信”勒索钱财,被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2013年2月中旬,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已判决)、王某丙(已判决)在湖南省双峰县预谋对在职官员敲诈勒索钱财,于是从互联网上查询下载各地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经理的照片及单位、职务、地址等资料,利用电脑图像处理软件PS为淫秽色情图片,编辑“恐吓信”,要求被害人汇款到指定银行账户。2013年2月21日,王某乙、王某丙租车去长沙将“恐吓信件”共计一百余封寄出,经王某乙委托,李某某(已判决)也帮助寄出两封信件。山西籍被害人郗某某收到从长沙寄来的敲诈信后,知道是假,但怕对方把照片传到网上,胡乱炒作,到时有口难辩,便向对方汇款人民币191000元。另有一山西籍被害人向对方汇款人民币99600元。上述钱款由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通过网银转账分多次支取,共计人民币24万元,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三人各分得现金人民币8万元。

    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公民财物,共计人民币191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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