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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 贾女士因名字一字之差陷入多重困境

    时间:2018-06-12 16:59:34  来源: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  作者:

    “我的名字被弄错将近20年,只因房本上的名字是原名,与弄错后的有效证件名字不符,如今抵押在银行的房本无法拿回。我如何才能证明我的房子是我的?”集宁区市民贾桂芳向本报反映。

    据贾桂芳介绍,她原名叫贾桂芬,现在有效证件上的名字是贾桂芳。2000年因需要办理贷款她将房本抵押到银行,2017年贷款还请,她却无法拿回房本,因房本上是原名,与现在有效证件上的名字不符。

    贾桂芳讲述说:“1992年,我将户口从察哈尔右翼后旗迁入集宁区马莲渠派出所,大约是1998年,人口普查要更换户口本,哪知更换后的户口本,工作人员将名字最后一个字‘芬’写成了“芳”。过了好几年,办理更换二代身份证时,我才发现户口本上名字被弄错了,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想到自己是一个家庭妇女,应该没有什么影响,没有及时变更,如今想要证明自己就是房本的‘贾桂芬’本人太难了。”

    贾桂芳告诉记者,意识到名字弄错导致房本拿不回来的严重后果后,她首先去了所住辖区集宁区新体路派出所,得到答复是必须有相关纸质证明,才能为她将“贾桂芬”加到曾用名,随后她去到集宁区马莲渠派出所寻找原始档案,还让亲人在察右后旗派出所查找原始档案,均未找到。

    “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房本无法从银行拿回来,我的房子即将面临拆迁,原始档案找不到,我无法证明自己就是贾桂芬,房子是我的。但是,大我两岁的亲姐姐就叫贾桂芳,我的父母难道会让两个孩子叫一样的名字吗?”贾桂芳心急如焚地说。

    6月7日,记者来到集宁区马莲渠派出所,负责档案查询的孟姓工作人员回应说:“因为档案保存不完整,所以没有找到贾桂芳的原始档案,虽然她1992年迁入我们辖区,但是并未实际居住过,因此也无法给其提供相关证明。”

    次日,记者又来到集宁区新体路派出所,该所刘所长告诉记者:“贾桂芳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证明贾桂芬和贾桂芳是同一个人,我们才能帮其将贾桂芬加作曾用名。如果原始档案找不到,她还可以到房产局查询原始档案,如果房本与留存证件姓名不符,房产局可以帮助其更改,如果房本与留存证件姓名一致,我们可以给她办理添加曾用名。”

    对于事件的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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