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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行街上强买强卖 包头青山区一恶势力团伙获刑

    时间:2018-12-15 17:32:01  来源: 正北方网  作者: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12月14日下午,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对包头市青山区娜琳步行街以免费抽奖为由,用恐吓、揪衣领等方式强制顾客消费案件的9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李某某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被告人孙某某、刘立某、刘海某、郝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判处被告人刘利某、胡某某、蔺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冯某某、李某某、孙某某等9名被告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包头市青山区文化路娜林步行街中段以发卡为由,将被害人带至店内进行抽奖,顾客不愿购买时,被告人使用辱骂、恐吓、揪衣领、堵门等方式强迫被害人交易,多达30起,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仅在今年2~3月期间,冯某某与其同案犯就曾17次将受害人带至位于青山区娜琳步行街中段至路东巷口的“韩魅平板电脑专卖店”内,部分人员佯装成顾客在店内抽奖并免费领取礼品,以刺激进店顾客参与抽奖,后店内人员再利用辱骂、恐吓、揪衣领、堵门等方式,强迫被害人花费数百至一千余元不等,购买平板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甚至强迫被害人交纳数百元的“购物订金”。经公安机关侦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累计有30名被害人被强迫交易,金额共计36000余元。

    法院认为,这9名被告人在长达近一年的时间盘踞在步行街,强买强卖商品,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系恶势力组织犯罪。9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一审宣判后,所有被告人均不上诉,判决当庭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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