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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年初一 无证酒后驾驶肇事 伤者抢救无效……

    时间:2019-02-14 18:02:49  来源: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  作者:

    春节期间,本应是亲朋聚会,欢聚一堂的喜庆场面,免不了饮酒,但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在交管部门严厉打击下,仍有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2月5日(正月初一)07时30分许,东兴交管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警情,110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645公里加400米处发生一起机动车与行人由南向北横过道路的相撞的交通事故,行人受伤,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行人与车辆,在与小轿车驾驶人高某取得联系后,称已带着伤者李某来到包头市中心医院进行抢救。民警随即到达市中心医院,伤者李某经包头市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民警发现高某有饮酒迹象,将肇事司机高某控制后进行了酒精检测仪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经检测高某结果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事故中队民警将高某带回东兴交管大队事故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询问中,令民警吃惊的是,高某竟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对于高某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的违法行为,东兴大队事故中队已对其实施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十五日。高某还将面临刑事责任,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东兴交管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王群通过本案再次警示广大驾驶人,“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者。但在根本上应杜绝一切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共同度过美好的春节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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