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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辖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牧

    时间:2019-03-07 17:32:17  来源: 正北方网  作者: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刘惠)3月6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牧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保护林草生态资源,加快打造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北疆万里绿色长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内蒙古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辖区内进一步加强禁牧工作。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辖区范围内实现全面禁牧,各类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恢复,山体绿化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保护区内生态系统得到进一步改善,保护区内养殖户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变,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意见指出,内蒙古自治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呼和浩特辖区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牧,到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保护区的退牧工作,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内不再新建和保留任何养殖生产设施,不再有人工饲养食草本和木本植物的牲畜或对生态植被造成破坏的牲畜。同时开展产业扶持,全面普及舍饲养畜,对于因禁牧政策退出放牧,有意愿继续从事养殖业的禁牧区户籍居民,要做好在保护区外舍饲圈养引导工作,因地制宜帮助养殖户引进、繁育优良品种,鼓励养殖户在保护区以外有计划地种植苜蓿草等优质牧草,鼓励位于保护区内的养殖户及农户有计划地开展经济林建设。为保障保护区范围内居民生产生活不受禁牧政策影响,相关旗县区人民政府对禁牧涉及的对象,在后续制定的政策中,要结合生态移民、产业扶持等工作统筹考虑。市政府每年对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旗县区给予资金奖励,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森林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和经济林及草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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