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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包头市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面推进“山长制”

    时间:2019-03-14 15:48:53  来源: 包头新闻网  作者:

    日前,市政府通过了《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山长制实施方案》,这预示着我市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面推进“山长制”。

    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自治区首个实行“山长制”管理模式的自然保护区。此次在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头辖区全面推动设立市、旗县区、乡镇(苏木)、村(嘎查)四级“山长制”,旨在全面履行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工作。范围涵盖昆区、青山区、土右旗、石拐区、固阳县。

    “山长制”的实施,将全面推进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包头辖区生态工程建设,严格保护区使用管理,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高森林灾害治理能力,提升执法水平等。到2020年,随着“山长制”各项制度的进一步落实,大青山保护区内的工矿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将全面完成,生态修复工作将全面铺开,数字化监测、科学保护能力日益提高,生态功能加快恢复,生物多样性持续增长,保护区内散坟数量逐步减少,核心区逐步实现无人居住,缓冲区和实验区居住人口逐步减少。到2022年,大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安全全面保障,缓冲区生态移民工作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取得阶段性成果,初步建成全国示范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到2025年,形成覆盖全面、利用合理、违法必究、修复及时的山长制保护管理体系,优质生态产品更加丰富,保护措施更加有效、自然生态体系更加完备、生态承载能力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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