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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巴彦淖市今年多举措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时间:2019-03-14 15:55:08  来源: 巴彦淖尔市政府  作者:贾君莲

    新增养老床位1400张以上,建农村空巢、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建设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3月12日,记者从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我市将从多个方面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规范社会救助工作。

    继续提高民生指标。按照自治区《十三五规划》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5%和6%的标准提标,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按照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保障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逐步实现与银监部门数据对比。

    扎实开展低保兜底保障、特困供养未落实到位清零行动。全面做好农村牧区低保和扶贫开发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全部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和拓展特困人员救助服务,稳步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加强养老行业规范化建设,实现全市现有养老机构管理提档升级。临河、五原、前旗、杭后4所老年养护院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增养老床位1400张以上;启动实施舒怡之境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筑面积5.19万平米,设计床位1000张。

    继续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补贴,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前旗、磴口新建殡仪馆全面投入使用; 建成农村空巢、留守老人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做好农村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工作。

    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认真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市、旗县区必须建立200平米党群活动中心;创建金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互联网+居家养老”试点;每个旗县将建成一个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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