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 解裕涛)3月18日,包头市石拐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并当庭宣判,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女子黄某某(52岁)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据被告人黄某某供述,为了能让自己有毒品吸食,还能赚取毒资和生活费,自2018年1月份起她开始贩卖毒品。2018年2月24日16时,石拐公安机关根据线报在石拐区某公寓内将黄某某抓获,当场查获9袋50余克疑似毒品物,自此,揭开了黄某某以贩养吸的毒品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某作为吸毒成瘾人员,以贩养吸,以吸促贩,其行为构成严重犯罪,经鉴定,在其住处搜出的疑似毒品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和咖啡因成分。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黄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