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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案金额397万 东胜区法院审理一起利用手机开设赌场案

    时间:2019-03-23 23:04:24  来源: 正北方网  作者:

    正北方网讯(北方新报融媒体记者范亚康)3月20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某、兰某等12人利用手机微信和赌博软件开设赌场案公开进行了审理,该案涉案金额3976227元。

    在庭审现场,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10月初~10月17日,被告人刘某某在东胜区与被告人兰某、高某共谋建立微信号“ly6336”、微信昵称为“龙”的微信赌博群,并将原先各自微信群里的参赌人员拉到该群,组织、召集80余人,利用“二八杠”游戏软件在新建立的赌博群进行推对子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其间,被告人刘某某、兰某、高某招募被告人段某某等9人在该赌博群里做管理员,负责在群里开房、管理、结账等工作并参与分成。上述12名被告人利用微信群共同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期间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693730元。

    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利用手机上安装的“胡一把呼包鄂麻将”软件,建立了名称为“拾年烧烤”和“逆时针”的两个“好友圈”,在上述“好友圈”中组织、召集400余人利用该游戏软件进行赌博,并从中抽头渔利,涉案赌资共计人民币3282497元。2018年10月17~29日期间,3名被告人先后被抓获归案,其余9人到公安机关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刘某某单独以及伙同其他11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微信和赌博软件建立赌博群,招揽组织多人进行赌博,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上述12名被告人系共同犯罪。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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