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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22日起 全市办税大厅暂停办业务

    时间:2019-03-23 23:17:51  来源: 红山晚报  作者:

    3月20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获悉,3月22日至31日,按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将进行金税三期系统切换更新,相关信息系统将同步停机。在此期间,赤峰市办税大厅将暂停业务办理。

    系统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安排如下:

    一、3月22日0点至3月31日24点期间,各委托代征单位停止办理代征税款、代开发票业务(包括邮政代开发票代征、集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税款代征等)。

    二、3月22日0点至3月28日18点期间,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社会保险费网报系统暂停办理业务。

    三、3月22日18点至3月31日24点期间,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含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办税窗口)、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将暂停办理涉税(费)业务。期间,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和电子税务局APP等网上应用服务暂停使用。

    停机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如下:

    一、每日7点至23点,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手机app、网页版)可办理事项:系统登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采集、报送和下载。

    二、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和上传。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可选择确认和认证选项。

    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采集。

    据了解,为满足社会保险费月底结账需要,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将于3月28日19点恢复业务办理。4月1日8点起,全市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及各委托代征单位将全面恢复对外办理业务;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自助办税终端、社会保险费网报系统以及电子税务局等同步对外开放,各项业务正常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温馨提示:3月22日前已申报未缴款的纳税人和缴费人,请于22日前完成税款缴纳。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警惕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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