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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6 19:16:58  来源: 锡林郭勒日报  作者: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2019年3月7日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委员31名,2018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2017年、2018年全盟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

    2.2017年度、2018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财务决算情况;

    3.2018年度、2019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计划及财务预算(草案);

    4.关于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信贷政策调整事宜。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锡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准处级全额事业单位,设7个科,1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36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62人。

    二连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二连浩特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4个科,从业人员18人,其中,在编12人,非在编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8年,新开户单位231家,实缴单位2987家。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新开户单位分别为218家、13家,实缴单位分别为2777家、210家。

    2018年,新开户职工1.10万人,实缴职工10.84万人,净增职工0.36万人。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新开户职工分别为1.09万人、0.01万人,实缴职工分别为10.26万人、0.58万人。

    2018年,缴存额16.37亿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为15.07亿元、1.3亿元,同比增长2.55%。

    2018年末,缴存总额118.33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为109.63亿元、8.7亿元,同比增长16.05%;缴存余额53.00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为49.17亿元、3.83亿元,同比增长10.4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1家。

    (二)提取:2018年,提取额11.36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为10.36亿元、1亿元,同比下降0.44%;占当年缴存额的69.37%,比上年减少2.09个百分点。2018年末,提取总额65.33亿元,锡盟、二连浩特分别为60.45亿元、4.88亿元,同比增长21.0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锡林浩特市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盟内其他各旗县市(区)50万元,不分单职工、双职工家庭。

    2018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万笔13.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0%、下降2.80%。其中,锡盟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2.59亿元,二连浩特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4万笔1.18亿元。

    2018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18亿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分别回收6.81亿元、0.37亿元。

    2018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2万笔97.54亿元,贷款余额52.4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63 %、16.44%、14.4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85%,比上年增加3.41个百分点。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分别为5.07万笔91.62万元、0.35万笔5.92万元,贷款余额分别为49.5亿元、2.9亿元。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1家。

    2.全盟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未购买国债。

    (五)融资:2018年,融资0.3亿元,融资总额0.3亿元,融资余额0.3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68亿元。其中,活期0.06亿元,1年以上定期0.9亿元,协定存款0.72亿元。其中:锡盟0.72亿元,二连浩特0.96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8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85%,比上年增加3.41个百分点,无项目贷款和国债。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8年,业务收入16777.02万元,同比增长12.89%。其中:锡盟15633.71万元,二连浩特市中心1143.3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8年,业务支出 8336.51万元,同比增长9.72%。其中:锡盟7714.83万元,二连浩特市中心621.6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8年,增值收益8440.52万元,同比增长16.21%。其中:锡盟7918.88万元,二连浩特市中心521.64万元;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增加0.1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8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766.7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73.8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00万元。其中:锡盟、二连分别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95.07万元、471.64万元,锡盟、二连分别提取管理费用2623.81万元、50万元,锡盟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000万元。

    2018 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534.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800万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中心分别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204万元、330万元,锡盟、二连浩特市中心分别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00万元、300万元。

    2018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009.0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3862.00万元。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中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2117.86万元、891.1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分别为23000万元、86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8年,管理费用支出3031.52万元,同比增长43.40%。其中,人员经费1272.03万元,公用经费547.46万元,专项经费1212.03万元。

    其中,锡盟、二连浩特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分别为2626.12万元、405.4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29.19万元,逾期率1‰。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2018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2766.71万元。2018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009.0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4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 4.07%。

    (二)全盟无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三)全盟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8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8.66%、3.44%和2.5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9.80%,国有企业占10.75%,城镇集体企业占0.07%,外商投资企业占0.1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8.6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3%,其他占0.5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9.07%,国有企业占21.71%,城镇集体企业占0.09%,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4%,其他占3.01%;中、低收入占99.17%,高收入占0.8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99%,国有企业占17.95%,外商投资企业占0.0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8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4%,其他占9.11%;中、低收入占99.53%,高收入占0.47%。

    (二)提取业务:2018年,6.0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36亿元,其中,锡盟提取5.84万人、10.36亿元,二连浩特市提取0.2万人、1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0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5.8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5.16%,租赁住房占2.35%,其他占1.75%);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9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6.2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69%,其他占5.63%)。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9%,高收入占1.1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8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5.0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5.57 %,比上年减少1.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8894.7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76%,90-144(含)平方米占56.37%,144平方米以上占34.87%。购买新房占75.78%,购买二手房占23.69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5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3.8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6.1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15%,30岁-40岁(含)占37.83%,40岁-50岁(含)占22.68%,50岁以上占11.34%;首次申请贷款占82.6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39%;中、低收入占99.62%,高收入占0.38%。

    2.异地贷款:2018年,发放异地贷款289笔7926万元。 2018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73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876.14万元。其中,2018年锡盟发放异地贷款224笔6496.5万元,二连浩特市发放异地贷款65笔、1429.5万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异地贷款总额分别为14923万元、1815万元,锡盟、二连浩特市异地贷款余额分别为13522.55万元、1353.5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8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6.22%,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全盟无公转商贴息贷款、项目贷款。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资金管理更加安全。2018年1月,锡盟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接入国家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实现了财务集中统一核算。盟中心在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内蒙古银行开设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委托贷款账户和增值收益存款专户等所有活期、定期账户全部纳入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实现结算应用系统账户全覆盖。撤销了12个旗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的银行账户,银行账户数量由53个缩减到了7个,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更加安全规范。

    (二)业务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按照“低门槛、广覆盖、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工作方针,积极拓展制度覆盖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到身边”主题宣传周活动,通过盟内主流媒体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集中宣传,联合盟工商联向锡市地区200余家会员企业进行了住房公积金政策主题宣讲。12329服务热线受理蒙汉语人工咨询及自助查询6.46万人次,累计受理26.12万人次。积极参加盟行署门户网《在线访谈》、盟电台和电视台《行风热线》《今日视点》等栏目答疑解惑,在《公积金舆情》及盟内主要媒体发表多篇专题文章。通过多形式宣传,有效提高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普及率,年内新参缴非公企业143家、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1135人。严格执行“控高保低”政策,以清理纠正“少缴、漏缴、不按时缴、停缴”等突出问题为重点,规范日常缴存行为,提高缴存到位率。根据国家住建部有关政策及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要求,经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调整我盟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自2018年8月6日起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和办理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车库贷款,停办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取暖费、物业费、房屋维修基金业务,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使用管理。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围绕“去库存、降成本”,全力支持缴存人合理住房消费,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水平。自2015年开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至2018年底,共为510名盟外缴存职工在我盟购买自住住房发放公积金贷款1.42亿元,为351名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9083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全盟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占有率连续5年超过50%,2018年达到64.27%,充分体现了这一制度对缴存人住房消费的强力支持和在拉动住房消费、促进城镇化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严格执行贷款逐级授权审批制和责任追究制,综合运用实地核查和网上查证等手段,严防骗提骗贷行为发生。认真落实《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3名以异地就医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纳入失信黑名单管理,并追回骗提住房公积金16.55万元。加大逾期催收力度,对逾期6个月以上的贷款及时提起诉讼,确保贷款资金安全。继续加强存量资金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合理确定沉淀资金存款组合,树立积极的使用观和收益观,充分发挥资金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实现了增值收益最大化。

    (三)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始终把窗口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批程序,推进审批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理要件,提高窗口即办率。部分缴存提取业务实现即时办结,不能即时办结的限时办结,最快的贷款当天受理当天放款。取消业务办理所有要件材料复印件,并实现电子档案材料一次采集、重复使用,工作效能显著提高。推行“5+1”工作制,在内蒙古银行住房公积金受理网点提供周六延时服务,方便群众休息日办业务。主动沟通锡林浩特市房产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入驻锡林浩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业务大厅,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签约、抵押登记到贷款发放的“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办结。继续深入推进以细化标准让服务岗位亮起来、优化流程让服务效率快起来、强化管理让服务水平高起来、提升效能让办事群众笑起来的“三化一提升”为目标的“业务大厅服务标准化”建设,营造良好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

    (四)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全盟住房公积金新信息系统2018年4月1日上线运行,管理模式由过去的“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转变为“系统管人管事管钱”,实现了全盟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通存通提、通贷通还和汇缴实时处理、提取实时入卡、贷款实时发放、资金实时调拨、账户实时监控、业务实时办结。7月5日新信息系统顺利通过国家住建部数据贯标、结算贯标“双贯标”检查验收,实现公积金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新提升、新跨越,信息化引领各项工作提升效能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强化。积极推进“互联网+公积金”建设,精心打造住房公积金门户网站,开通手机客户端,缴存人能够随时随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在旗县公积金业务大厅配备具有信息查询和电子印章打印功能的自助服务一体机,方便办事群众。推进政务信息整合共享,2018年5月份起每日定时向盟大数据中心同步全盟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数据。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要求启用“住房公积金电子化检查工具”,按月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电子检查报告6期,立行立改存在问题,推动中心整体工作更加规范和严谨。

    (五)增强团队综合素养。按照“抓管理促发展,以管理防风险,向管理要效益”的主导思想,不断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时俱进提升员工队伍履职能力及懂规矩、守纪律、尽职责自觉性。12个先进集体、18名先进个人受到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表彰,年内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7期,培训业务人员230余人次,到延安和上海一大、二大会址接受红色教育80余人次。完成对管理部2017年各项工作的全面稽核检查,自觉接受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的业务指导和实时监督,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2017年度全盟住房公积金业务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做到“有病治病,无病防病”。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员工思想政治教育,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传导忠诚干净担当价值理念,树立政府窗口单位良好新形象。

    锡林郭勒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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