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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市、县三级同步实施企业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

    时间:2018-09-06 18:55:45  来源:  作者:

      青海新闻网讯(本网记者崔永焘报道)从今年8月15日起,青海省在省、市(州)、县(区)三级同步建立实施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将住所证明材料压缩为原来的四分之一,进一步解决了办事群众反映的“材料多、程序繁、时间长”等问题,减少住所(含经营场所)登记证明材料,压缩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筹备时间。

      根据李克强总理“六个一”要求,省工商局针对企业办理住所证明手续繁杂的实际情况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在企业住所登记中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由申请人自主申报住所,自行作出承诺,自担其责。

      在具体登记注册中,对不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或将城镇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由申请人填写《青海省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作出在住所置备合法使用证明、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相关规定、对住所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等承诺后,即视为提供合法有效的住所使用证明。

      对通过申报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未经利害关系人同意取得使用权等与违法行为,全省将采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按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工商登记予以查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等措施,建立并实施“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机制,确保自主申报的住所真实、有效、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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