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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压器故障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住宅小区很多居民家电器损坏

    时间:2018-09-06 18:56:09  来源: 正北方网  作者:

    9月3日,市民孙先生致电本报,称他所居住的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的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住宅小区,被突如其来的供电事故烧坏了家里的几样电器。

    “当时我正在做午饭,忽然油烟机停转了,然后就听见轻微的噼啪声,出去一看,客厅的空调也坏了,冒着淡淡的青烟,而且家里的电脑电视也都不好用了!”孙先生对记者说。

    9月4日,记者来到该小区,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物业管理中心一位姓曹的主任对记者说:“9月3日中午的时候,我正在物业办公室,有人来和我说,小区门口的变压器出现火花,我出去查看的时候,就有不少居民出门来和我反映此事。”

    曹主任表示,该小区一共有144户居民,当时正是中午,很多人家里都有油烟机、微波炉等正在使用的电器被烧坏。“目前为止,我了解到的大概有七八十户家中不止一种电器被烧损。”

    他随即拨打了95598供电服务热线进行报障,客服表示,需要每家住户为单位,单独向95598供电服务热线报障。他只能张贴通知,让住户自行报障。

    记者随后又来到了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供电分局,该分局理赔专员王洋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也陆续接到了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住宅小区住户通过95598供电服务热线申报的故障,事发当日下午,变压器故障已经修复,而且已经开始进入理赔程序。

    “这起事故的起因已经查明,主要是因为该小区门口的变压器零线故障导致,对此我们有完整的理赔程序。”王洋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受害居民用户需在7日内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保险公司会在住户报障的7日内对损坏的电器进行勘因和核损,超过7日即视为自动放弃索赔权;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可以修复的,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折旧后予以赔偿。

    王洋还建议,理赔需要时间,如果家中有急用电器损坏,可以先自行修理,理赔时可以凭借正规维修发票以及相关票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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