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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乌兰察布市工商局乌兰察布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冰雪运动消费提示

    时间:2019-01-17 18:06:20  来源: 乌兰察布日报  作者:

    乌兰察布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近期滑雪消费趋热,消费者在享受冰雪快乐的同时,需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强化消费维权观念。

    消费者滑雪摔伤后造成的损失经营者拖延赔偿、付款后被告知无法提供租赁柜和滑雪用具、团购的滑雪券现场无法使用、拖延退还租赁押金等。

    针对上述问题,乌兰察布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进行滑雪消费应注意:

    事先了解滑雪场的经营时间和收费项目。由于滑雪场的营业时间长短受气候影响较大,各家雪场的营业时间各不相同,消费者在前往游玩时要注意了解开业和关闭时间,避免舟车劳顿后却吃闭门羹。此外,对雪场的收费项目也应大致了解,清楚所购门票包含哪些项目,做到明明白白消费。

    自愿购买保险防意外发生。由于到滑雪场游玩的游客较多,一些滑雪项目又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老人和低幼儿童要慎重前往。有些滑雪场对游客年龄更是做了明确规定,建议消费者事前了解清楚。鉴于滑雪是一项危险运动,许多雪场会推荐消费者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消费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是否购买,经营者不可强制要求。

    对租赁的滑雪用具要检查。滑雪娱乐项目众多,许多项目都需要租赁用具来完成,例如:雪圈、雪服、滑雪板等。对于租赁的雪具,消费者要仔细检查是否有损坏以及大小是否适用,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商家沟通调换。

    保留好消费凭证很重要。在滑雪场游玩可能会产生不少的费用,如门票、租赁押金、保险费等,消费者付费后要注意向经营者索取相关凭证,并注意留好保存。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要提供证据及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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