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广西新闻 > 跨省操作保单骗钱 六个合伙人齐领刑
  • 跨省操作保单骗钱 六个合伙人齐领刑

    时间:2018-10-16 21:02:31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广西新闻网那坡10月15日讯(通讯员 林荣先)10月15日,百色市那坡县人民法院对袁程等6人跨省合伙操作保单骗钱一案进行宣判,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袁程等6人不同的有期徒刑和缓刑,并处5000―6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7年,重庆市的无业人员袁程、毛江林和贵州的无业人员游应进相识。

    2018年初,袁程、毛江林来到广西南宁市会面,共谋操作办理保单借款,商议好联系到客户就与客户说:买过保险的人可以分红,这个钱不用还,也不影响保单,保单也不会负债,只要投保人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就可以办理。他们还商议好要收取客户保单借款所得的50%,其中袁程、毛江林拿20%,给负责技术操作的人15%,给联系客户的人15%。接着,袁程和毛江林找到游应进说了这个事,游应进就把居住在南宁市的四川无业人员童双林介绍给袁程和毛江林认识。他们见面后,袁程、毛江林承诺给两人15%的提成由游应进、童双林平分,让他们负责技术方面的操作。

    他们就开始分头行动。袁程来到那坡县找到了农杠,毛江林去到云南省八宝县找到了黄特,分别给他们负责联系保单持有人来办理保单借款,并承诺办得后给每人15%的提成。农杠、黄特二人见按照袁程、毛江林所说的去四处宣传。

    农杠先后共联系得6人的保单共102475.59元交给袁程去办理保单借款,黄特先后共联系得7人的保单共85087.91元交给毛江林去办理保单借款。袁程和毛江林接单后,交给游应进、童双林进行技术操作,套出款额共93445元,并按事先定好的百分比瓜分款项。其中,袁程分得19000元,毛江林分得6000元,游应进分得6000元,童双林分得10760元,农杠分得15390元,黄特分得12748元;用于共同开销的共25547元。

    案发后,毛江林已退自己所分得款项6000元,开销部分退赔3924.50元,共计9924.50元;游应进已退自己所分得款项6000元,开销部分退赔3924.50元,共计9924.50元;农杠已退自己所分得款项15390元给受害人,开销部分退赔3924.50元,共计19314.50元;黄特已退自己所分得款项12748元给受害人。

    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袁程、毛江林、游应进、童双林、农杠、黄特6人以采取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袁程、毛江林是主犯,游应进、童双林、农杠、黄特是从犯,鉴于他们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毛江林、游应进、农杠、黄特在诈骗犯罪后能主动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六十六条等条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判处袁程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毛江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以诈骗罪判处童双林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游应进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诈骗罪判处农杠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诈骗罪判处黄特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袁程、毛江林、游应进、童双林、农杠、黄特共同退赃93445元给本案受害人,并依法没收他们用于作案的手机、平板M3、POS机等工具。

    宣判后,袁程等6人表示服判不上诉。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