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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吸引人才就业创业 高层次人才购房最高补200万

    时间:2019-01-15 17:58:42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

    昨日下午,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南宁市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已正式印发实施,通过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减轻企业事业保险费负担等措施,切实降低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同时,真金白银给出各种奖励及补贴政策,吸引海内外各类人才来邕就业创业。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住房、医疗、子女入学便利,在邕首次购房最高可获200万元补贴。

    降低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

    据了解,《若干措施》目前已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降低企业经营和用工成本方面,《若干措施》明确将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减轻企业事业保险费负担、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调整优化工商保险费率、给予重点企业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等。

    例如,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

    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自2018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由8.0%降至6.0%。

    大中专毕业生可自主申请落户

    为解决重点企业招工难,《若干措施》中明确,南宁市不仅将向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给予奖励、给予校企共同培养技能人才补贴,还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给予奖励、给予人才落户便利。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为南宁市重点企业输送产业工人,且用工双方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按800元/人的标准给予输送单位奖励,奖励资金从企业注册所在地的本级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对为南宁市成功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两院院士人选的,给予引荐、培养单位100万元奖励;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选、广西院士后备人选等其他经认定的A、B类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引荐、培养单位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为南宁市成功全职引进经认定的C类高层次人才,给予引荐单位5万元奖励。

    人才落户南宁也将更加方便。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和身份证、初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凭国家职业资格证和身份证,可在全市城镇范围内自主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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