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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受卖淫赌博等场所"保护费" 广西4名干警被双开

    时间:2019-08-25 11:33:18  来源:广西头条NEWS  作者:

    收受卖淫、赌博等场所“保护费”,广西4名公安干警被双开!

    广西纪检监察网8月23日发布消息,广西四名公安干警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他们分别是:灵川县定江镇派出所原所长赵少华,灵川县海洋乡派出所原副所长文军、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斌,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庞昆雄。通报显示,上述四名干警均存在收受涉赌、涉黄场所的“保护费”,充当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的行为。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查,赵少华、文军在灵川县定江镇派出所任职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单位受贿犯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辖区内卖淫、赌博等场所的“保护费”,充当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赵少华、文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赵少华、文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赵少华、文军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玉林市纪委监委消息:经查,林斌在被留置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在担任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对违法犯罪行为不打击查处,为涉赌、涉黄场所提供保护,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来源,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经查,庞昆雄在担任玉林市公安局北辰派出所所长、玉州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徇私枉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对违法犯罪行为不予打击查处,为涉赌涉黄场所提供保护,涉嫌徇私枉法犯罪和受贿犯罪。

    通报指出,林斌身为党员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法纪意识淡薄,私欲膨胀,执法犯法,把执法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庞昆雄身为党员干部、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执法犯法,把执法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林斌、庞昆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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