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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生活垃圾拟分四类 违规投放拟最高处罚200元

    时间:2019-08-25 11:34:02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召开

    生活垃圾拟分四类 违规投放拟受罚

    为了让南宁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法可依,昨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与会专家围绕生活垃圾怎么分类市民更易懂、怎么让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该做什么,以及有关法律责任合理性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于垃圾分类

    建议增加举例让市民依样划分

    《条例草案》拟对生活垃圾进行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4类划分,其中可回收物包含可再利用的纸张、塑料、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易腐垃圾则为家庭厨房产生的厨余垃圾或农贸市场、超市等场所产生的废弃蔬菜、瓜果等。

    对此,广西大学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副教授孙翔则认为,可将电器电子类垃圾单独分类,而不是归入可回收物的大类里。

    自治区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莫晓敏说,生活垃圾分类要本着看得懂的原则,在立法中尽可能举例子,“像腐肉、蛋壳这类的废弃物也可以作为例子直观写入”。

    也有一些与会专家提出,生活垃圾分类还是可以借鉴外地,比如分为可收回垃圾、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针对其他垃圾的提法,专家认为,将名称制定得再明晰一些,或列举具体的类型,如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等,“让市民一目了然”。

    关于投放管理

    建议为投放管理责任人明确责权职

    上海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曾一度成为网络上热议的话题,特别是投放问题,被网友们调侃“傻傻分不清干湿垃圾”。

    借鉴了外地的经验,《条例草案》对生活垃圾怎么投放、怎么管理投放问题,以及谁来监督投放问题都做了明确规定。

    在论证过程中,专家给出了不少细致的建议。孙翔说,生活中很都家庭都会丢弃一些瓶子和罐子类容器,可以投放到可收回物箱子内。但他建议,《条例草案》应增加投放人的责任义务,如投放瓶子和罐子之前,需倾倒掉瓶罐内的溶液,这样可以减轻回收物清洗问题。在此类细节上做足功课,也有助于市民养成环保意识和习惯。

    当天,与会专家讨论的焦点还集中在《条例草案》拟规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即按照不同团体和人群类别,分单位管理责任人、物业公司管理责任人、业委会管理责任人等。

    物业公司代表提出,目前小区内物业常常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如果要当起“投放管理责任人”,建议《条例草案》增加细化职责,比如投放管理责任人发现有不按规定投放的人向有关部门报告后,谁来处罚这些人,怎么处罚?投放管理责任人的权限能做到什么程度?这些都应进行明确,才能使投放管理责任人更好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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