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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情侣分手对簿公堂 女方被诉归还8.4万元

    时间:2019-08-25 11:34:12  来源: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  作者:

      梧州零距离网-西江都市报讯 一对情侣在恋爱期间相互有频繁的金钱往来,两人相恋两年后分手,却因恋爱期间财产返还问题产生纠纷而对簿公堂。近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作出了判决。

      情侣分手法庭相见

      2015年6月,潘建峰通过QQ认识了王瑶,两人在现实中见面后,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为哄女友开心,潘建峰除逢年过节给王瑶准备鲜花、礼物外,还不时通过微信、支付宝给王瑶转账。2017年4月至2018年6月期间,潘建峰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及微信转账等方式,共向王瑶转账7万余元。2017年10月,潘建峰还替王瑶支付了购车款2.9万余元。

      2018年7月,王瑶怀孕了,潘建峰和王瑶决定奉子成婚。2018年8月的一天,两人叫上各自的父母,相约商谈结婚事宜。

      “恋爱两年,现在孩子都有了才向我女儿求婚。我们要求也不高,彩礼给10万元就行!”王瑶的母亲说。

      “彩礼?现在孩子都有了,办个手续把关系确定下来就行了,还要什么彩礼!”潘建峰的母亲当即反驳。

      闻言,王瑶觉得十分委屈,指责潘建峰不负责任,提出分手,饭局不欢而散。

      事后,潘建峰几次三番找王瑶,想让她回心转意,但王瑶均不予理睬。过了一段时间,潘建峰听朋友说,王瑶已经打掉肚子里的孩子,铁了心要和他分手。

      潘建峰又气又急,通过给王瑶的手机安装监听软件、对王瑶的车辆进行定位、向王瑶的父母发送王瑶的不雅照等方式要挟王瑶,要求王瑶回心转意。可这些举动,更加坚定了王瑶与他分手的决心。

      潘建峰发现实在无法挽回王瑶后,要求王瑶归还恋爱期间他赠予王瑶的款项,被王瑶拒绝。潘建峰于是诉至长洲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瑶归还他用于结婚的存款8.4万元。

      女方被判返还4.6万元

      潘建峰认为,他在恋爱期间给付王瑶的款项都是为了与王瑶结婚的赠予,如今王瑶拒绝与他结婚,应返还相关款项。王瑶辩称,她未与潘建峰订立婚约,也从未向潘建峰索要财物,恋爱期间的钱款往来都是双方交往中的正常支出,她也曾向潘建峰转账3.5万余元、给付现金1.5万元。

      长洲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潘建峰与王瑶在恋爱期间相互有频繁的金钱往来。潘建峰支付给王瑶的款项合计10.7万余元。王瑶通过银行转给潘建峰的款项有3.5万余元,支付的现金有1.5万元,合计5万余元。潘建峰为与王瑶结婚,通过银行汇款、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王瑶给付的10.7万余元具有彩礼的性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当事人之间发生赠与彩礼的原因是由于婚约关系的存在,现双方当事人已确认分手,结婚目的已无法实现,随着婚约的解除,赠与彩礼的原因消灭,王瑶在恋爱关系解除后,丧失了继续占有彩礼的原因。潘建峰诉请王瑶返还彩礼,于法有据,予以支持。

      法院指出,考虑到双方恋爱期间交往程度、彩礼在双方恋爱期间已使用的可能性等综合因素,且王瑶已返还潘建峰5万余元,故酌情减少返还彩礼的数额,以王瑶返还潘建峰4.6万元为宜。

      长洲区法院判决王瑶向潘建峰返还婚约财产4.6万元。

      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伍超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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