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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浦一涉黑案主犯暴力讨债 包追债人员食住被判刑

    时间:2019-09-14 20:46:24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

    合浦一涉黑案主犯暴力讨债 包追债人员食住被判刑

    宣判现场。姚丹萍供图

    广西新闻网合浦9月12日讯(通讯员 姚丹萍)9月12日上午,北海市合浦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包某盛、苏某熙、王某鑫等1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三案一审公开宣判。

    该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6项罪名,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包某盛、苏某熙、王某鑫等17人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处罚金八万元至三万元不等。其中,主犯包某盛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其违法所得四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开始,包某盛纠集被告人苏某熙、张某发、王某勇等人在合浦县廉州镇大江村委会高屋地组“三妹副食店”旁开设赌场,以“撑船”的赌博方式招揽人员参与赌博,从中抽水渔利。赌场以股份参与制进行管理,包某盛为大股东,且其同时还在赌场进行高利放贷。包某盛为了能够方便暴力追债,特地承租赌场后的一栋民房供手下追债人员食住。

    包某盛以上述赌场为依托,为牟取非法利益,组织领导苏某熙、王某勇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由包某盛亲自带队或授意被告人苏某熙、王某勇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追索赌债,非法敛财。逐渐形成以包某盛为组织者、领导者,苏某熙、王某鑫为积极参加者,王某勇、夏某玲、庞某廷、庞某、庞某毅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

    该组织长年有组织地实施开设赌场、非法放贷、暴力追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以此非法牟利。包某盛用牟取的利益向组织成员支付报酬、提供组织成员日常生活开销、每逢节日为组织成员发放礼品,为成功办事的组织成员加餐慰问。

    据了解,该组织多次在公共场所多次持刀、枪等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他人财物,多次聚众示威、逞强称霸,故意伤害他人,为确立强势地位,维护非法权威实施寻衅滋事罪8起,非法拘禁犯罪等恶性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危害群众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该组织还插手当地沙场正常生产经营,先后四次纠集多人到沙场聚众示威,并随意殴打沙场工作人员、任意损毁沙场财物,干扰、破坏沙场行业正常经营,多次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大规模群体事件,侵害相关人员的利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及严重的影响。

    法院认为,该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本质特征,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包某盛作为组织、领导者,依法应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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