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宾阳讯“我要汲取教训,既要严格遵章守纪,又要敢于担当作为。”近日,在接受宾阳县纪委给予的诫勉谈话处理后,该县黎塘镇干部李某当即表示悔过。
2016年,李某接手该县某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由于交接过程中出现失误,李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帮助一拆迁户重复领取房屋拆迁补偿款2769元。宾阳县纪委核查后认为,虽然李某违反纪律、对上述情况负有主要责任,但其并未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且认错态度较好,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追回重复领取的款项。基于此,该县对李某免于纪律处分,仅作诫勉谈话处理。
近年来,宾阳县纪委制定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在严肃执纪问责的同时为有担当的干部负责,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担当、宽容失误、纠正错误的良好氛围。两年来,该县先后对48名干部“容错纠错”,使其免于纪律处分。
(廖伟均农燕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