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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时间:2019-10-26 19:31:27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

    南宁出台支持政策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5年内安排专项发展资金不少于10亿元

    重大改革创新优先试点;优化营商环境,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和“竣工即使用”;创办“零费区”……记者昨日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近日印发实施,有效期5年,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以下简称南宁片区)将在政策、税收、融资、财力支持等方面迎来多项有力支持政策。

    优化营商环境

    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

    《支持政策》中明确,原则上,重大改革创新优先在南宁片区试点。今后区、市出台的政策,对企业、人才的支持力度优于该支持政策的,按照“政策从优”原则普遍适用,并可根据南宁片区创新需要在政策适用等方面进行合理突破。

    同时,加大向南宁片区的放权力度。赋予南宁片区管理机构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在经济调节、投资建设、行政审批等领域,除确需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外,原则上授权或委托南宁片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城区依法行使。

    在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方面,今后南宁片区将实施“一网通办”和单一综合窗口建设,实现项目“拿地即开工”和“竣工即使用”。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支撑的事前承诺、事中分类评估、事后联动奖惩的监管制度,推动联合监管、动态监管。

    统筹财力支持

    5年内安排不少于10亿元

    南宁市还将统筹财力支持南宁片区发展。南宁片区产生的市本级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用于南宁片区建设。设立南宁片区专项发展资金,市本级财政按5年内安排不少于10亿元,同时统筹整合南宁市本级各类专项资金,单列预算安排30%~50%的资金,协同用于南宁片区创新研发、人才引进培养、产业发展和产业设施建设等。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南宁片区管理机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实施税收支持。对南宁片区内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及北部湾经济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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