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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庇护“黄赌毒” 博白一派出所所长受审

    时间:2019-10-26 19:34:47  来源: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  作者:

      玉林新闻网-玉林日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莫晓敏)10月17日上午,福绵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黄赌毒“保护伞”案件――博白县公安局龙潭派出所原所长潘挺华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该案是福绵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首例涉黄赌毒“保护伞”案件。庭审当天,博白县纪委监委组织博白县公安系统五十多人参加旁听,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1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潘挺华在其担任博白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英桥、凤山、东平、龙潭等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开设赌场、娱乐场所提供保护,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提供帮助等,先后非法收受朱卫东等16人给予的现金共计123.3万元。

      此外,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潘挺华为了得到分管领导时任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国兴对其辖区内赌场的关照,先后5次送给陈国兴现金共计12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潘挺华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被告人潘挺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程序规范,公诉机关指控、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有条不紊地进行,庭审持续了一个半小时。此案将择日公开宣判。

      该案的审理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黄赌毒“保护伞”的坚定决心。通过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包庇、纵容黄赌毒犯罪,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原标题:庇护“黄赌毒” 博白一派出所所长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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