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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一企业上"黑名单" 联系柳江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时间:2017-04-16 23:17:12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作者:

    上了老赖“黑名单” 无法向银行贷款

    沈阳一企业主动联系柳江法院履行还款义务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何书俊通讯员韦华玲)近年来,柳州市各级法院一直重视案件执行工作。沈阳市一家企业被柳江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后,因无法向银行贷款,只好主动联系法院,将拖欠了3年多的4.6万元货款偿还。日前,这笔货款到位,案件圆满结案。

    2010年,柳州市某机械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某建设公司就一绕城高速项目签订《锚具购销合同》,约定由建设公司向机械公司购买锚具,并约定货款在工程施工完毕后两个月内还清。合同签订后,机械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建设公司项目施工工地供货,实际交付价值为37万余元的锚具。然而,2013年6月,在项目完毕后两个月,经机械公司催收,建设公司仍有4.6万元货款没有支付。机械公司认为建设公司未按约定支付货款,违反了合同约定,已构成违约,便起诉至柳江区人民法院。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建设公司支付货款4.6万元及利息。

    去年10月8日,因建设公司仍未履行生效后的法律文书,机械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向建设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一辆价值6万元的小型客车。

    车辆被查封后,作为被执行人的建设公司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柳江法院根据建设公司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况,决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4月,当建设公司收到己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决定书时,意识到自己将无法在银行获得贷款,当天立即联系机械公司协商还款事宜,并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撤除。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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