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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盘江、红水河、右江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

    时间:2017-04-10 20:35:09  来源:百色早报  作者:

    工作人员对渔船进行检查

    本报讯(记者 陈伟玲 通讯员 农 栩 文/图) 记者从我市水产畜牧管理部门获悉,目前我市正在实行珠江禁渔期制度,禁渔水域范围包括境内的南盘江、红水河和右江。在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

    据了解,实施禁渔制度是我市响应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这对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美丽百色及维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此次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时间从往年的2个月延迟至4个月,禁渔期水域范围扩大为南盘江、红水河、右江,右江今年首次被纳入禁渔期水域范围,禁渔水域长达668公里。

    禁渔期间,对南盘江水域内上起与云南省罗平县交界处(西林县马蚌镇八大河村清水江屯),下至乐业县雅长乡三寨村伟龙屯;红水河水域范围内上起乐业县雅长乡三寨村伟龙屯,下至与河池市天峨县交界处(乐业县幼平乡渡口村渡口屯);右江水域范围内上起与云南剥隘交界右江区罗村口,下至与南宁隆安县雁江交界处(平果县马头驮湾村)。这些河段实施全面禁止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和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渔业管理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同时,对禁渔期间查处的违法违规渔船,按规定扣减渔船相关补助。为共同保护母亲河良好的生态环境,渔业部门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到禁渔期制度的监督工作中来,一旦发现非法捕捞,请拨打0776-2823186、2825565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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