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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宾市一新农合经办点主任竟贪污诈骗573万余元

    时间:2017-04-12 00:17:44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

    小小新农合经办点主任

    竟贪污诈骗573万余元

    来宾市兴宾区新农合迁江镇经办点、五山乡经办点原主任蒙国,被判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颜强

    4月10日,记者从来宾市中级法院了解到,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迁江镇经办点、五山乡经办点原主任蒙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虚构事实,共骗取新农合基金573万余元。来宾市中院一审以蒙国犯贪污罪、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150万元。蒙国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自治区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伙同他人伪造材料骗取新农合基金

    经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蒙国利用担任来宾市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五山乡经办点(以下简称五山乡经办点)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谢晓晶(农民,另案处理)骗取兴宾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其采取的办法主要是由谢晓晶提供谢某等4名参合人员共5笔真实的住院医疗费用材料,通过涂改发票、加大医药用量和加长住院治疗时间的方式,虚增报销金额。蒙国、谢晓晶两人将变造后的材料提交五山乡经办点申报报销,骗取新农合基金5.3267万元,除支付给参合人员实际报销所得外,余下3.3575万元被二人瓜分。

    2009年12月~2011年12月,蒙国、谢晓晶共同伪造了韦某、谢某等参合人员在柳州市工人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广西医科大第一附属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材料共53笔,向五山乡经办点申报报销,骗取新农合基金105.1108万元。

    2012年1月~2014年7月,蒙国调任新农合迁江镇经办点主任,继续伙同谢晓晶诈骗新农合基金,共同伪造了韦某、谢某等93人在上述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材料共133笔,向五山乡经办点申报报销,骗取新农合基金463.1949万元。其中,除了陆某的4万余元住院补偿款未到账,以及何某、韦某、谢某的补偿款7万多元到账后,蒙国、谢晓晶二人因害怕罪行暴露没有领取外,其余451.6932万余元全部被二人瓜分。

    2企图让同伙一人包揽所有罪责

    蒙国现年47岁,专科文化,因涉嫌玩忽职守罪于2015年4月28日被刑事拘留,5月14日被逮捕。记者注意到,蒙国落网主要是由其同伙谢晓晶一案牵出,2014年9月15日,来宾市公安局兴宾分局立案侦查谢晓晶涉嫌骗取新农合基金一案,谢晓晶供出蒙国参与作案的事实。2015年4月27日,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对蒙国进行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蒙国在案发前已经意识到贪污、诈骗行径暴露。据谢晓晶供述,2014年8月左右,蒙国打电话告知其2012年~2014年间两人合伙诈骗一事暴露。蒙国承诺帮谢晓晶照顾家庭,要求谢包揽所有罪责,于是谢就虚构了与柳州陌生男子合伙诈骗的事实,后来因蒙国未兑现承诺,因此谢晓晶才如实供述与蒙国合伙诈骗的事实。

    此外,蒙国害怕被谢晓晶诈骗案牵涉,先后将169万元存款取出并注销银行账户,又于2015年清明节前,从与他人合伙投资的某水厂取出自己投资的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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